IPAF官方声明——运输平台在EN标准之外的误用
国际高空作业平台联盟(IPAF)是一个由其成员拥有的非营利组织,其成员包括制造商、租赁公司、分销商、承包商和高空作业设备的用户。IPAF在80多个国家拥有会员,这些会员运营着全球大部分的高空作业平台、施工升降机和建筑升降机租赁车队,并制造市场上约85%的机器。
IPAF通过提供技术建议和信息、影响和解释法律法规以及通过其安全倡议和培训计划,促进并实现全球范围内安全有效地使用高空作业设备。
IPAF注意到,某些施工升降机制造商正在销售被描述为“运输系统”或其他类似术语的设备,这些设备看起来像运输平台,但其运行速度和载客量超过了欧洲标准EN 16719对运输平台设定的限制。
EN 16719标准规定了用于建筑工地上货物和乘客垂直运输的运输平台的安全要求,在规定的限制条件下,如最大速度为0.2米/秒和最多7人,确保在这些条件下的安全使用。相比之下,EN 12159 适用于设计用于载客和运送材料的施工升降机,这些升降机可以以更高的速度和更大的人员容量运行,因为它们具有严格的安全功能,包括全封闭的驾驶舱和自动着陆系统。每个标准都确保设备根据其预期用途和风险概况得到适当使用。
上述机器的供应商声称,这些产品已获得第三方“批准”和认证,但这些机器不符合EN 16719运输平台标准(如速度或人员限制)或EN 12159乘客升降机标准(如必要的安全功能)。

IPAF 认为这是一种危险且不可接受的做法,我们特此向行业所有相关方发出警示通告如下:
- 安全受到威胁
这种做法使用户面临巨大风险。EN 16719用于运输平台,EN 12159用于乘客升降机,这些标准的制定正是为了明确此类设备的安全操作参数。任何在这些标准规定之外运行的机器,特别是在速度和容量方面,均不属于被认为是安全操作的范围。故意偏离这些标准不会消除风险,反而会增加风险。 - 法律影响
使用第三方证书将此类设备证明为超出当前标准范围并不能保护制造商、供应商、租赁公司和责任人免受潜在的法律后果。如果发生事故,使用不符合既定欧洲标准的机器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起诉、民事索赔或保险覆盖的无效。 - 损害行业声誉
升降设备的不正确使用和分类会对整个建筑升降机行业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这种做法导致的一次严重事件可能会破坏几十年来在整个行业中促进安全、责任和专业精神的努力。

IPAF敦促行业内的所有成员(制造商、租赁公司和承包商)尊重并遵守适用于升降设备的相关标准。我们呼吁所有利益相关者拒绝对设备进行模糊或误导性的分类,并根据欧洲标准设定的速度和容量条件使用运输平台。
如果此类行为持续存在,IPAF将别无选择,只能采取正式措施以确保遵守适用的标准。这可能包括向相关国家安全机构报告在发现运输平台超出EN标准范围使用的国家中存在的不合规具体案例。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 IPAF 安全与技术主管 Brian Parker ( brian.parker@ipaf.org )